【重要通知】2026年度扬州市数字经济(电子信息)工程专业

2026年度扬州市数字经济(电子信息)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全攻略

📢 扬州市工信局发布 | 申报时间/范围/流程/材料一文读懂,高效申报不踩坑

⏰ 关键时间节点(务必牢记)

1. 网上申报:2026年5月16日—6月20日
2. 网上退回修改截止:2026年7月5日
3.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:2026年7月20日
⚠️ 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,当年度不再受理

📋 申报范围(谁能报?)

可申报人员
  • 扬州企事业单位从事集成电路、工业互联网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电子信息专业技术工作,签订劳动/聘用合同的人员;扬州就业缴社保的自由职业者(连续缴满6个月社保,正常参保)
  • 扬州就业的港澳台人才、持有效证件的外籍人才(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、永久居留证等)
  • 中央/外省驻扬单位、军队人才(需提供委托评审函,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申报)
不得申报人员
  • 公务员、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退休人员
  • 受到党纪、政务、行政处分,且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

📌 核心申报政策

  • 时间截止要求:资历(任职年限)截止2025年12月31日;业绩、论文、学历(学位)截止2026年3月31日
  • 申报规则:原则上逐级申报,同一年度仅可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
  • 高技能人才:按《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》执行,申报时系统“是否高技能人才”“是否贯通”均选“是”,并上传技能等级证书
  • 民营企业绿色通道(中级免初级直报)
    • 硕士学历/学位: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
    • 本科学历/学位: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
    • 大专学历: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
  • 面试答辩:需答辩人员另行通知,耐心等待官方消息

🛠️ 申报全流程(6步走,不踩坑)

个人网上申报

登录 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,路径:个人办事 → 人才人事 →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→ 职称评审申报,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(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需一致)。
🔴 填报必看(错填直接驳回)
1. 所属行政区划:选单位注册地县市区/功能区,严禁选“扬州市本级”
2. 行政主管部门:选属地工信局(开发区、生态科技新城、景区选对应管委会);
3. 申报评委会:扬州市数字经济(电子信息)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;
4. 申报类型:正常申报选“正常申报”,急需紧缺人才选“考核认定”;
5. 中央/外省驻扬、军队人才:勾选“委托评审”,并上传委托评审函扫描件。

单位审查公示

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,对申报人基本情况、业绩等非涉密材料,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出具公示证明(注明公示信息、结果)并加盖单位公章,随材料一并报送。

属地初审

各县(市、区)、功能区人社、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材料不完整、不规范的,在线反馈并退回补正。

材料补完善

申报人定期关注平台审核进度,对缺项、不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时补充,逾期未补全视为放弃申报。

纸质报送+缴费

1. 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,将装订好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属地工信部门,由属地汇总后上报市工信局;
2. 用申报系统绑定的手机号关注“扬州市财政局”微信公众号,评前公示结束后,按后台通知缴费(详见附件3)。

评审+领证

市数字经济(电子信息)中评委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组织评审,评审结束后,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查看结果、下载电子证书。

📂 评审材料清单(缺一不可)

1. 基础表格
  • 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一式3份(A3小册子打印、加盖公章、骑马钉装订);
  • 《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》1份(A3打印、加盖公章,无需装订)。
2. 证明材料(按目录装订成册)
  • 学历(学位)证书、学信网认证报告(境外学历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);
  • 现任职称证书、聘书、劳动合同/聘用合同;
  • 社保证明、继续教育证书(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,2022年前按原规定执行);
  • 近3年《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》、单位公示证明、单位推荐意见(均需盖章);
  • 《申报人情况说明书》(签字盖章后,扫描件上传至系统“其他材料”栏目)。
3. 业绩成果材料
  • 任现职以来技术工作总结(含个人简历、工作能力、业绩成果等);
  • 论文论著(发表文章需附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截图、三网检索页面,查重率≤30%)或专业技术报告;
  • 业绩佐证材料(获奖证书、专利证书、项目合同、验收报告等,每项业绩需附《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申报表》,均需盖章)。
4. 其他材料
《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汇总表》(填写准确后,提交电子版至属地工信局,属地审核汇总盖章后,同步提交纸质版+电子版)。

⚠️ 诚信申报要求

1. 所有材料需真实、齐全、有效,严禁提交涉密材料;
2. 抄袭、学术造假、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
3. 弄虚作假、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,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,记录期3年

💰 收费标准

根据《江苏省物价局、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苏价费函〔2002〕62号、苏财综〔2002〕61号)文件精神执行。

📌 本通知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和我省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
发布单位: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发布日期:2026年5月15日
附件下载:附件.ra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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