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江苏省建设工程 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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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年江苏省建设工程 高级职称评审通知

 方德行知 南京职称评审服务
 
 2026年5月28日 17:08  听全文
苏建函人〔2026〕88号·南京方德

2026年江苏省建设工程
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通知

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· 2026年5月26日发布
文件号
苏建函人〔2026〕88号
网上申报
6月11日—7月10日
现场核验(省直)
7月20日—7月24日
材料报送截止
7月31日
一、关键时间节点
资历截止:2025年12月31日  |  业绩/论文/学历截止:2026年3月31日
6月11日 — 7月10日
网上信息填报(逾期不得补报)
单位公示 ≥5个工作日
《简介表》须在所在单位公示,公示后加盖公章并上传扫描件
7月20日 — 7月24日
省各有关单位现场材料核验(地点:南京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)
7月31日前
各地将《汇总表》《申报表》《简介表》报送至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办
8月17日 — 8月23日
省住建厅官网及评审平台公示个人申报材料,接受社会监督
二、申报评审范围
  • 在江苏省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,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(聘用)关系的人员

  •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(需持有效证件)

  • 中央驻苏/外省驻苏分支机构人员,需提交委托评审函,经属地人社部门核准

  • 高技能人才可按贯通政策申报

  • 海外归国、党政交流、部队转业人员可参照同类标准直接申报

禁止申报:公务员(含参公管理人员)、退休人员、处分影响期内人员
三、各市评审权限
城市 授权评审级别 说明
南京、无锡、常州、苏州、镇江
高级(含正高级)
咨询当地人社局
南通、泰州、扬州
高级
咨询当地人社局
常州
正高级
受常州人社局委托,由省厅代评
其他城市
省厅评审
通过省评审平台申报
四、评审方式
网上申报 + 原件审核 + 无纸化评审

申报平台:江苏省住建厅官网 → 专题专栏 → 建设人才服务 → 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

  • 网上审核通过后,在线打印《申报表》(A3双面,骑马钉装订)及《简介表》

  • 现场核验时携带《申报表》3份、《简介表》1份及其他原件(核验后原件退回)

五、申报材料要求

📎 项目业绩(不超过10项)

类别 必备材料
工程设计
项目合同、人员备案表、图纸、图签
工程施工
中标通知书、合同、人员备案表、竣工验收表、施工组织方案/会议纪要/分部验收等
科研课题
立项申请表、科技项目合同、鉴定/验收证书、应用转化证明
专利
专利证书、转让合同、实施单位效益证明及税务证明

📝 论文论著(不超过5项)

  • 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期刊查询截图 + 封面、目录、全文

  • 专项研究报告须附单位盖章的推荐函

  • 不推荐使用连续型电子期刊

  • 境外期刊须提供ISSN、出版商注册证明、编委名单、影响因子、引用数据

  • 业绩替代论文时,须提供对应资格条件中奖项/课题的证明材料

📋 其他材料

  • 学历/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聘书原件

  • 社保证明(与工作经历须一致,否则不予认定

  • 年度考核情况表原件

  • 继续教育证书》或有效证明(每年不少于90学时,可累计计算)

  • 工作总结(含个人情况、技术水平、业绩、继续教育、论文、申报理由等6部分)

六、评审缴费
本年度采用网上缴费方式,现场审核原件后根据平台提示操作。
七、重要提醒
上年度未通过者:工作业绩没有明显改善的,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。
  • 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委会申报

  • 单位须履行审核和公示义务(≥5个工作日),弄虚作假将追责

  • 省建设工程职称办将进行大数据比对(学历、资历、业绩、论文等)

  • 造假者通报+延迟申报+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,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

  • 职业资格可对应职称(苏人社发〔2019〕183号),资历从证书批准日起算

八、联系方式
事项 详情
省直材料核验
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江苏建设大厦
联系电话
025-51868948
 / 025-51868930
申报平台
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(jsjszcps.cn:8080)
核验时间(省直)
7月20日—7月24日(逾期不予受理)

各设区市核验时间地点请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

九、原链接

南通转载(含PDF下载)

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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