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江苏省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,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(聘用)关系的人员
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(需持有效证件)
中央驻苏/外省驻苏分支机构人员,需提交委托评审函,经属地人社部门核准
高技能人才可按贯通政策申报
海外归国、党政交流、部队转业人员可参照同类标准直接申报
| 城市 | 授权评审级别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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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平台:江苏省住建厅官网 → 专题专栏 → 建设人才服务 → 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
网上审核通过后,在线打印《申报表》(A3双面,骑马钉装订)及《简介表》
现场核验时携带《申报表》3份、《简介表》1份及其他原件(核验后原件退回)
📎 项目业绩(不超过10项)
| 类别 | 必备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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📝 论文论著(不超过5项)
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期刊查询截图 + 封面、目录、全文
专项研究报告须附单位盖章的推荐函
不推荐使用连续型电子期刊
境外期刊须提供ISSN、出版商注册证明、编委名单、影响因子、引用数据等
业绩替代论文时,须提供对应资格条件中奖项/课题的证明材料
📋 其他材料
学历/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聘书原件
社保证明(与工作经历须一致,否则不予认定)
年度考核情况表原件
《继续教育证书》或有效证明(每年不少于90学时,可累计计算)
工作总结(含个人情况、技术水平、业绩、继续教育、论文、申报理由等6部分)
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委会申报
单位须履行审核和公示义务(≥5个工作日),弄虚作假将追责
省建设工程职称办将进行大数据比对(学历、资历、业绩、论文等)
造假者通报+延迟申报+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,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
职业资格可对应职称(苏人社发〔2019〕183号),资历从证书批准日起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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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5-518689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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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区市核验时间地点请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
南通转载(含PDF下载)
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

